新闻中心

联系我们

咨询热线0791-86538688
  • 电话:0791-86538688
  • 传真:0791-86538688
  • 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456号南昌城投大厦19层
行业新闻

盲目抢工导致事故的,必须严格追究甲方!住建部:严格执行停止执业、实施禁入等措施

来源:江西省住建厅、住建部官网

日前,住建部办公厅下发《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为深刻吸取河南新乡“4·18”四死事故、广西玉林“5·16”六死事故和内蒙古包头“5·19”三死事故等教训,决定立即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。

1、重点检查

(1)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、施工升降机、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;

(2)施工用电、临时设施、临边防护等方面安全隐患;

(3)盲目赶工期、抢进度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。

2、特别是对因盲目抢工作业,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导致事故的,严格追究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。

3、严格执行《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》,在吊销从业资格、加大问责力度、强化刑责追究等方面用足各类处罚措施。

2019年12月,住建部、应急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》。意见明确,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、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,将对责任人员:

(1)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、岗位证书,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(2)相关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,责令停止执业直至吊销相关注册证书,不准从事相关建筑活动。

(编者注:此前对较大安全事故的注册人员处罚为吊销执业资格证书,5年不予注册。此次将处罚标准大大提高!)

此外,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对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造成事故的,根据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罚,zui严重的将吊销证书,终身不予注册!具体如下:

dcb2527829097a473e2adb597bf31f3.png




上一篇:刚刚!住建部通知:6月起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!重点查7项!
下一篇:重磅!试点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,刚刚住建部发文征求意见